公司合并,试用期要重新约定吗?
2025-07-10
公司合并,试用期要重新约定吗?
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四条规定
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,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,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。
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十九条规定
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;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。
也就是说
在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的情况下
公司提出重新约定试用期
是没有依据的
单位合并,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
如何计算经济补偿年限?
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,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。
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,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、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,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。
来源: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(微信号:rsbzwwx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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